實施方案分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要求、支持政策、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六大部分,重點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杭州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占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在保障對象方面,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一定區域內無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同時,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兩類,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標準要求70平方米以下戶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過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標準要求20~45平方米戶型不少于80%。
在租金標準方面,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90%執行。
在房源籌集方面,結合杭州實際提出了多種籌集渠道,同時明確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
另外,實施方案還細化了土地、審批、資金、稅費民用水電、金融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