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
其中明確,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zhí)崛”救思捌渑渑济伦》抗e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
具體來看,購房人及其配偶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后,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人各可提取一次購房首付款。申請人提取總金額合計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編輯:崔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