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每年或新增1500億稅收
經合組織文件顯示,稅收改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首先,規模最大、利潤最豐厚的跨國公司將被要求在其經營活動所在國納稅,而不僅僅是在其總部所在地。其次,各國承諾設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打擊避稅行為。經合組織預計,改革正式實施后,可支配每年1000億美元利潤的征稅權將轉移至市場轄區,同時全球每年將新增約1500億美元稅收。
英國《金融時報》認為,這項具有突破性意義的全球協議旨在消除避稅天堂。根據經合組織發布的聲明,實行12.5%最低企業稅率的愛爾蘭也支持這項協議。目前在140個參與談判的國家和司法管轄區中,僅有肯尼亞、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這四個國家尚未加入該協議。
上述稅改方案將提交給10月13日的G20財長會議,之后提交給10月底的G20領導人峰會。經合組織在聲明中表示,各國目標是在2022年簽署這項多邊協議,并在2023年得到有效實施。
稅收公平效果引發爭議
15%全球最低稅率方案最初由美國倡議,美國總統拜登表示,“過去幾十年來,一種獎勵跨國公司將工作和利潤轉移到海外的稅收制度,使得美國工人以及一些國家處于競爭劣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稅收改革主要針對的是全球年營收達到200億歐元且利潤率超過10%的企業,新規將對超過10%部分的25%利潤進行再分配。有分析稱,無形資產收入可觀的跨國企業將是主要目標,包括臉書、谷歌、亞馬遜等大型互聯網以及制藥公司。經合組織預計,稅收改革最終會影響100家左右的大型跨國企業。
對此,一些發展中國家對稅改的目的和效果提出質疑。路透社8日的報道援引阿根廷經濟部長古斯曼的表態稱,全球稅務系統改革談判從始至終都沒有反映發展中國家的關切。古斯曼在一場網絡會議中指出,發展中國家“被迫在糟糕的方案和更糟糕的方案之間做出選擇”,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金融時報》認為,這項改革可能招致發展中國家的抱怨,因為這些國家可能無法從這項改革中獲得足夠的稅收。這也成為尼日利亞和肯尼亞無法達成協議的重要原因。
半島電視臺稱,倡導稅務公平的社會活動人士認為,改革后新增的稅收大多數將進入富國的口袋,而更依賴于企業稅的發展中國家將所得不多。由77國集團中部分成員組成的24國集團也指出,如果全球稅務改革方案不能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稅收,那就不是最佳方案,甚至“在短期內都不可持續”。
專家:對中國影響利大于弊
對于全球稅收改革,中國給予支持態度。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汪文斌7月3日表示,中方支持就全球稅收合作達成全面和更具包容性的共識方案。汪文斌也指出,希望有關談判充分照顧發展中國家利益,秉持協商一致原則,以務實和建設性態度,妥善處理各方關切。中國財政部部長劉昆在G20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上表示,在具體方案的設計中,要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經濟體發展需求。
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長連平10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國際稅改最終能否在全球范圍內生效,仍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國際稅改總體框架仍存在一定缺陷,本輪國際稅改的執行細節仍有待確認。除此之外,國際稅改協議難以令所有國家的利益都得到充分滿足,可能影響推進進程。”連平認為,國際稅改對中國的影響利大于弊,不會改變“走出去”的中資企業的運行和架構模式,但對于實際稅收的征收規模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