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 中新社記者 富田 攝
劉世錦提出三種“減碳”類型:一是衰退型減碳,指減少生產來減少碳排放,不可持續;二是增效型減碳,通過提高碳的生產量來實現產出,如節能減排;三是創新型減碳,通過創新形成新的工藝、技術方面等,達到相同產出情況下實現低碳、零碳甚至負碳排放。相較之下,“創新型減碳潛力大,規模效應帶動成本明顯降低,有較強的韌性和抗沖擊性。”
“雙碳”目標提出后,大批創新驅動的低碳綠色產業快速崛起。劉世錦指出,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產者和消費者,在可再生能源累計裝機容量、設備制造、綠色投資和市場發展等方面走在世界前列,2023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歷史性超過火電。此外,光伏組件、風力發電機、齒輪箱等關鍵零部件占全球份額都在70%以上。電動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新三樣”出口額超過1萬億元。
更為重要的是,人們對“減碳”理念的轉變。“過去談起減碳,有人會擔憂會對經濟增長形成拖累,把減碳與增長堪稱相互掣肘甚至抵消的關系,但是現在大家看到是相互促進和共贏的關系。”劉世錦稱,發生轉變的關鍵在于“創新”,綠色創新帶動大量綠色投資,成為現階段和今后一段時期中國經濟投資創新和經濟增長最重要的新動能之一。
談到新能源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新能源供給不穩定、消納和外送受限、分布式上網難、隔墻售電難、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等。他強調,“減碳”目標需要具有確定性,動搖和后退是不行的,是沒有出路的,必須要有戰略定力。“數以萬計的研發和產業投資,如果在目標上動搖后退甚至放棄,涉及的不僅是理念問題,更是巨大的利益問題。”
劉世錦稱,政府應更好發揮作用,一是堅持“雙碳”目標不動搖,穩定綠色轉型和長期發展預期;二是適時推出各級政府減碳量化指標,普遍推廣碳賬戶和碳核算,形成全面嚴格的減碳責任機制;三是收集并及時發布信息,進一步規范市場競爭秩序,防止扭曲要素價格的“筑底”競爭。
(編輯: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