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訂簡化了公積金提取的流程。之前的辦法中,規定公積金提取“一般由單位代為辦理”、“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今年年初開始,公積金就可以本人自行網上申請和提取了。這次新修訂的《辦法》規定,除依據政策應由單位辦理的事項外,可以由職工個人辦理,也可由單位或被委托人代為辦理。此次新修訂的《辦法》中,還把原辦法中規定的“3日到賬”的時限,修訂為1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此前,公積金提取的次數是有限制的。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此次新修訂的《辦法》中,也對此進行了調整,取消了這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