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還未到期,現在銀行利息漲了,是不是也跟著漲?
按照銀行業自律機制的要求,我國商業銀行的存款利率上限的定價方式,由此前的“基準利率*上浮倍數”改為“基準利率+基點”,基點上限按照銀行類別實行差異化管理。其中,四大國有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基點上限分別為10bp、50bp、60bp,四大行之外的銀行基點上限分別為20bp、75bp、80bp。
此次調整之后,從整體來看,一年期及以內的存款利率有所上升,而一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普遍較以往有所下降,我們以為例:調整前招商銀行1年期的存款利率為基準上浮30%,即:1.5%*1.3=1.95%;3年期的存款利率為基準上浮40%,即2.75%*1.4=3.85%。調整后,招行定期存款加點上限值為75bp,因此調整后,招行一年期的存款利率變為:1.5%+75bp=2.25%,較以往的1.95%有所增長;三年期存款利率變為2.75%+75bp=3.5%,相比于原來的3.85%減少了0.35個百分點,存款利率下降。
此次調整銀行各期限的存款利率有升有降,那我們之前存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也會跟著上升或者下降嗎?先說答案,存期內的不會,但是在下一個存期期的時候會變。
舉例說明:張三于2021年到招行線下某網點存了一筆定期存款,金額1萬元,期限1年,當時招行的存款利率為基準上浮30%,即1.95%。
如上所述,2021年,招行按照新規調整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為2.25%。不過很遺憾的是張三此時享受不到這個利率。2022年2月1日,該筆存款到期時,雖然此時招行一年期的定期利率為2.25%,但銀行給張三計算利息時仍然是按當時存入的利率1.95%,這筆存款,張三可以獲得的利息是:10000*1.95%=195元。不過2021年2月1日,如果張三該筆存款到期后進行續存的話,張三的存款利率即執行新的1年期存款利率2.25%。
當然銀行是公平的,比如張三存的這筆定期是三年期的,當時存入的利率為3.85%,此次調整后,招行三年期定期利率下調為3.5%,那么張三該筆存款到期時仍然會按3.85%計息,而不會執行3.5%。當然在下一個新的存期開啟時,三年期的也會按照3.5%執行。
漲的是否有要取出重存?
如上所述,利率下降的部分,肯定沒人想著說取出來重存,但利率有所上升,有的人就會想問說,要不要取出來重存呢?取出來能不能獲得更多的利息,其實遇到利率變動時,多少天適合重存是有一個計算公式的,具體為:重存天數=計息天數×(調整后利率-調整前利率)÷(調整后利率-活期利率)。
以上述案例:360*(2.25%-1.95%)/(2.25%-0.35%)=56.85天,也就是說如果你存入的時間尚未達到57天,那么可以取出來重存,會獲得更多的利息;但如果你存入的天數已經超過57天,則不建議在取出來重存,因為得不償失。上述案例中我們為2021年存入,已經達到了140天,顯然遠遠超過57天,所以即使利率提高了,也沒必要在取出來重存,否則損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