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完整內容如下:
一、明示收費規(guī)則:在機身或和租借頁面明確公示收費規(guī)則包括免費時長、計費標準、封頂價、押金。
二、增加免費時長:充電寶租借免費時長不少于 5 分鐘。
三、細化計價單位:充電寶租借的計價時間單位不超過半小時。
四、保持充電寶高電量出借:低于 50% 不出借,人流高峰情況下低于 50% 出借需明確告知消費者。
五、出廠檢測:產品出廠前需抽樣進行 48 小時以上質量檢測。
六、建立定期維護和異常回收機制:定期安排設備排查,對異常設備回收檢測,循環(huán)充放電超 500 次的充電寶暫停使用并回收。
七、高效處理投訴:消費者投訴 72 小時內受理并提出解決方案。
八、訂單暫停計費機制:消費者充電完成而所在地難以及時歸還充電寶時,企業(yè)核實后可暫停計費。
目前街電、搜電、來電、倍電、怪獸、美團、瞎充 7 家共享充電寶企業(yè)已簽署自律公約,承諾并已基本按照自律公約內容履行。
據(jù)深圳晚報報道,2023 年,深圳市消委會收到共享充電寶消費投訴 2816 宗,同比增長近半成。其中惡意扣費、易借難還、押金不退、還錯被卡、充電異常為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