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此次新規起草的廣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處部長黃世祿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次發布的新規,明確了即時配送企業的責任,細化了對外賣騎手的要求,其目的是保障外賣騎手等從業者的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識。
“限速每小時15公里”,是新規最受關注的條款之一。新規第二十六條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新規出臺后外賣、閃送等領域騎手該如何兼顧安全和效率,成為很多網友較為關心的話題。
“平臺對送餐時間是有要求的,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很可能被投訴或者限制派單。另外就是多送多賺,作為我們外賣員來說當然希望能越快越好了。”在廣州從事外賣送餐工作的于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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