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國際化再邁出重要一步,深圳將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8月24日,深圳市財政局網站公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決策部署,2021年深圳將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規模不超過50億元,根據公告內容,募集資金或重點投向發展綠色經濟。
同日,廣東省財政廳亦發出通知,計劃在澳門發行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作為首批離岸市場人民幣地方政府債,有利于豐富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品種,為各類發行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定價參照。
更重要的是,深圳將高標準編制好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和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氣候投融資機制改革,力爭盡早實現碳排放達峰。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疊加投向綠色經濟,勢必進一步激活大灣區綠色金融活力。
人民國際化的重要一步
在時間節點方面,深圳前述公告要求,有意向擔任承銷團成員的金融機構提交相關申請資料文件的截止日期為8月30日。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同時以附件形式印發了首批授權事項清單。
其中明確,深圳先行先試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機制。授權深圳在國家核定地方債額度內自主發行;創新地方政府舉債機制,允許深圳到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近年來,內地在香港不斷發行離岸債券。包括財政部在香港多次發行人民幣國債,中國人民銀行常態化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央行票據,不僅豐富了香港市場人民幣投資產品系列和流動性管理工具,而且帶動了境內金融機構、企業等其他主體在離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近年來,在離岸市場發行的人民幣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不斷增加。
此前,我國對在國際市場發債審核比較嚴格,主要是出于外債風險考量。但國債、地方債在國際市場發行已極為常見。以本幣計價的國際債券發行,毫無疑問將顯著提高本幣的國際化程度。
深圳此次以地方政府名義在境外發債,將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示范作用,加快國內地方債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進一步豐富離岸人民幣投資標的,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十余年前的2009年9月28日,國家財政部就在香港發行60億元人民幣國債,是我國國債首次在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也是首次在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人民幣計價的主權債券,后澳門于2019年7月4日首次發行20億元人民幣國債。
此前,2020年3月,四川曾通過“債券通”方式,向境外投資者分銷地方債。所謂“債券通”,其全稱為“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是指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在交易、托管、結算等方面的基礎設施機構連接,買賣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
深圳作為全國性金融中心,地方財政健康,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及債務率較低。據深圳市地方債發行材料顯示:截至2020年末,深圳政府債務余額為881.2億元。而深圳當年財政收入3857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87億元,綜合財力超5000億元,深圳政府債務率較低。
深圳率先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有助于鞏固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做大、盤活離岸人民幣市場。
此前香港已有計劃在“債券通”等市場繼續發力,加強與央行溝通爭取推出“南向通”,為內地投資者透過香港進入國際債券市場開拓全新的渠道。
綠色金融新路徑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深圳將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募集資金或重點投向發展綠色經濟。
中國已成為為全球最大綠色債券市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也提出,要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
深圳是年輕的,更是創新的。例如,在碳達峰、碳中和大的戰略背景下,6月29日,我國首個生態環境保護全鏈條立法——《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并擬于今年9月1日實施。該條例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環境建設整體布局,授權深圳市政府制定重點行業碳排放強度標準,并將碳排放強度超標的建設項目納入行業準入負面清單。
同時,《關于加強深圳市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印發,旨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專門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法人機構、分支機構、營業部、事業部等,建立健全深圳市綠色金融組織體系。綠色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滿足經營規劃、人力資源、經營規模、產品創新等方面建設要求,其中包括綠色融資余額占該綠色金融機構全部公司業務融資余額的比重不低于25%,且綠色融資余額較年初增速原則上不低于該綠色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的120%。
此前,2021年3月,我國首個地方制定的綠色金融條例,也是繼歐盟之后的全球第二個綠色金融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施行,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對資金投向的企業、項目或者資產所產生的環境影響信息進行披露。
《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也提出,“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圍繞新能源汽車、可再生能源、高效儲能等產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領軍企業;加快推行綠色生產方式,支持企業推行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工廠;打造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加強綠色金融區域合作與國際交流,推動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
8月25日,在我國第30個節能宣傳周與全國低碳日來臨之際,深圳舉辦“實現碳達峰,邁向碳中和”全國低碳日暨低碳生活月主題活動。
現場發布數據也顯示,深圳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2020年,深圳市單位GDP能耗、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已分別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1/5,“十三五”時期分別下降了19.9%、26.85%。
同時,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流動性居全國試點碳市場首位,截至2021年7月底,碳配額累計成交量6,347萬噸,累計成交金額14.41億元,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累計成交量2379萬噸,累計成交金額2.59億元。
在深圳市財政局的公告中,對承銷商的資質、實力等多個維度有明確要求。一是依法成立的、具備安排香港市場債券發行資質的國際性金融機構,在香港以及中國大陸有分支機構或合作機構;二是具有豐富的境外債券(國債、中資債券、綠色債券等)承銷經驗;三是2019年起參與過中國主權、政策性機構、大型中資企業境外債券發行承銷業務;四是具有豐富的固定收益產品研究經驗和深入的行業研究覆蓋,在產品設計、開發、行業動態搜集、專題研究等方面具有優勢;五是具有良好合作的意愿,能夠與發行人密切配合。
隨著境外投資者持續增持人民幣債券,各國官方儲備中人民幣資產占比續創新高,這也對金融機構的承銷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深圳此次發行擬發行離岸地方政府債券,將為金融機構提供“練兵”機會。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疊加投向綠色經濟,勢必進一步激活大灣區綠色金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