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億美元。
折算成人民幣大概40億元,相當于高通2015年因構成壟斷在國內領到巨額罰款(60億元)的67%左右。
而當時高通反壟斷罰款的計算依據是按照高通2013年度中國市場銷售額的8%計算的。
簡單說,6年之后,華為依靠專利許可從單一公司或企業處收取的專利許可費,已經達到了2013年高通在中國市場銷售額的5%左右。
而這僅是華為2021年第一季度收到的一筆專利許可費用。
如果這只是來自某一家廠商,考慮到全球銷量排名靠前的智能手機廠商或品牌有將近10家,那么,華為依靠專利許可未來可實現的收入規模應能達到60億美元左右。
在遭遇美國禁令,致使華為部分關鍵零部件被切斷供應長達八個月之后,華為憑借過去十多年在技術創新中的持續投入,在另外一個戰場開始步入“豐收季”。
這應該也算是一種“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表現。
那么,這筆高達40億元的專利許可收入,到底是哪家公司或企業支付的?這筆專利許可收入的許可費率達到了多少?華為的專利許可收入是否即將迎來倍增期?
付費的是誰:三星或蘋果,還是Verizon?
2021年3月16日,華為對外發布了《創新和知識產權白皮書2020》(以下簡稱《白皮書》),該《白皮書》顯示,截至2020年底,華為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權專利4萬余族(超10萬件),其中90%以上專利為發明專利。
華為持有的專利主要集中在通信技術領域,包含大量的3G、4G和5G專利技術,其中,5G技術專利占比較高。
從這個角度來看,包括聯想、中興、小米、魅族、OPPO和vivo等在內的主要國產智能手機品牌或企業,都有可能成為需要向華為繳納專利許可費用的主體。
不過,考慮到華為在2021年一季度報中采用的是“6億美元”的提法,而非“40億元人民幣”,因此,這筆專利許可費用的支付主體應該并非國內廠商,而是國外廠商。
如果把眼光聚焦到國外廠商來說,包括三星、諾基亞、蘋果甚至LG等,理論上都有可能成為這筆專利許可費用的支付主體。
值得一提的是,LG在不久前已經對外宣布完全退出手機市場,應該可以排除在外。
因此,如果付費主體是一家手機廠商,只可能是三星或蘋果等其中的一家。
當然,從與華為就專利許可發生糾紛的角度來看,三星和美國最大電信運營商Verizon(威瑞信)都有可能成為該筆專利許可費的支付主體。
僅就三星而言,華為與三星之間曾在2016年至2019年發生長達數年、遍布全球多個國家近百件專利互訴案件,期間,華為曾在多次專利訴訟較量中占據優勢地位。
2019年5月,華為與三星和解,并達成框架性的《專利許可協議》,就雙方在全球范圍內的標準必要專利交叉許可問題簽署合作協議。
因此,理論上三星應該會為華為專利買單付費,但考慮到雙方都在通信技術領域專利積累深厚,專利交叉許可的結果更多應該是“費用互抵”。
而就近期發生的專利訴訟而言,2020年2月6日,華為在深圳對外宣布,已經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和西區法院提起了對美國通信運營商Verizon(威瑞森)的專利侵權訴訟,尋求讓Verizon就侵犯華為在美的12項專利給出賠償。
其背景是,早在2019年,華為就曾要求美國最大電信運營商Verizon支付總金額超10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用,因為后者使用了超過230項華為專利。
但雙方經過多輪協商談判未能達成一致,也才有了2020年2月的訴訟之戰。
2021年2月2日,德克薩斯州Marshall提交的法庭文件顯示,華為和Verizon同意就其電信專利許可費爭議的一部分進行“私下調解”。
據此來看,華為和Verizon有可能達成了一攬子專利許可協議。
受禁令影響,華為的產品可能無法進入美國市場,但是,Verizon只要使用了華為的技術,就應該為此付費買單。
與三星等手機廠商不同的是,Verizon作為電信運營商,很難與華為達成交叉許可,因此,Verizon有很大可能是此筆專利費支付主體。
只不過,截至目前,尚未傳出華為和Verizon全面撤訴的信息,因此,Verizon在與華為未達成全面和解前就付費的概率可能不大。
此外,還有一個可能的付費主體就是蘋果公司。
早在201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當時公布的許可備案登記信息顯示,2015年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
簡單說,由于蘋果公司在通信技術領域積累一直相對較弱,蘋果公司雖然與華為沒有發生過直接的專利訴訟沖突,但是,雙方此前有合作基礎,不排除早在2015年蘋果公司就已經開始給華為繳納專利許可費用了。
考慮到一般專利許可協議的簽署周期一般都是5年左右,因此,蘋果公司與華為達成新一輪專利許可合作的時間點大概應該2020年末或2021年初。
因此,與三星或Verizon等相比,蘋果公司應該更有可能支付6億美元專利的公司。
許可費率預估:已經開始按照2.5美元/臺收取?
2020年,有關媒體的報道顯示,華為歷史上與全球主要ICT企業,包括諾基亞、愛立信、高通、北電、 西門子、阿爾卡特、BT、NTT Docomo、AT&T、蘋果、三星等,通過友好談判達成多輪、100份以上專利許可協議(包括單向許可和交叉許可)。
其中,華為與被許可對象簽署的收費專利許可協議超過10份,這些協議的付費方涵蓋美國、歐洲、亞洲公司,自2015年以來華為獲得的知識產權收入累計超過14億美元。
據此測算,華為每年的專利許可收入大概3億美元左右。
2021年3月16日,華為知識產權部部長丁建新公布了華為對5G多模手機的收費標準:華為對遵循5G標準的單臺手機專利許可費上限為2.5美元,并提供適用于手機售價的百分比費率。
按照該標準測算,6億美元專利許可費對應的手機銷量下限應該為2.4億臺。
IDC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1月至12月,三星手機全球出貨量達到2.67億臺,同期蘋果手機的出貨量為2.06億臺。
如果以2020年手機銷量作為參考基數,按照專利許可費用上限為6億美元測算,那么,三星和蘋果都有相當大的概率。
不過考慮到,與華為簽署專利許可協議并支付許可費的節點來看,據以測算的設備數量,可能還需要考慮到2021年一季度的銷量以及類似智能手表等采用了通信技術的智能設備。
如果蘋果是付費主體的假設成立,考慮除手機外還有其它如智能手表、平板等無線產品,按一年總量2.4-2.5億臺測算,6億如果是一年的許可費,折合每臺付費約2.4到2.5美元,這和華為公布的5G手機收費每臺不超2.5美元高度一致。
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蘋果公司基本就應該是這筆6億美元專利許可費的支付主體了。
2017年11月,高通就對外公布了其5G專利許可費率標準,按照高通專利類型組合,區分標準必要專利組合許可費率和完整專利組合許可費率(即標準必要專利和非標準必要專利打包一起許可)。
按照高通對外公布的5G專利費率標準,其中:
1)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為:對品牌單模5G手機,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2.275%;對品牌多模(3G/4G/5G)手機,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3.25%。
2)完整專利組合許可(即3G/4G/5G標準必要專利+非標準必要專利)費率為:對品牌單模手機為銷售價的4%,對品牌多模手機為銷售價的5%。
參考高通的專利許可費率標準,售價為3000元的手機,單模5G的專利許可費為68.25元,多模5G的專利許可費為97.5元,完整組合的單模專利許可費為120元,多模專利許可費為150元。
而按照華為5G最高上限為2.5美元/臺的許可費來測算的話,售價3000元的手機,許可費率約為0.55%。如果按售價2000元,許可費約0.8%。
由此可見,華為5G專利的許可費率標準總體并不算高,一方面,這對手機售價的影響不大,另一方面,這也更容易獲得手機廠商認可和支持。
IDC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全球范圍內手機銷量總和約為12.96億臺。
如果未來華為有機會從每臺手機中收取2.5美元的專利許可費,那么,其每年通過專利許可獲得的回報可達到32.4億美元。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華為自己生產、制造和銷售手機的收入,尤其是利潤每臺收益低于2.5美元的話,那么,不排除華為也會步愛立信、諾基亞的后塵,未來逐步放棄自有手機業務。
作者系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簽約作者,得到“網易號【特色內容激勵計劃】”扶持,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互聯網、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